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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物业费用评估公司-国泰 ...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19-09-10 06:37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9〕172号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物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做好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形势和物业管理秩序持续稳定好转,为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创造良好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企业建立随查立改机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服务标准规定,每周开展巡查;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自查表》(见附件1)每月开展自查。检查出的问题应立即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  二、各物业企业落实对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发现、告知和报告的责任。发现违规行为后,填写《北京市物业管理区域不良行为劝阻通知书》(见附件2)和《北京市物业管理区域不良行为报告书》(见附件3),分别告知违规主体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并抄送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三、各物业企业持续加大对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堵塞和杂物堆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有限空间作业、装饰装修、违法建设等重点隐患的排查,做好高层消防防范、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定期发布安全提示。  四、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责任、规定整改期限,督促物业企业真查真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加大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日常监管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填写《北京市物业管理区域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处理函》(见附件4),及时移送并做好配合工作。重点加强与消防部门针对消防通道堵塞、电动自行车治理等消防类问题的移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针对电梯运行不正常、报警系统失效等问题的移送;加强与公安部门针对物业企业涉黑涉恶、扰乱正常管理秩序、干扰业委会运行、骚扰业主等问题的移送;加强与城管执法部门、规划部门针对违法建设、改变建筑物规划用途等问题的移送。  六、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属地物业项目负责人和注册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内容突出安全管理实务和隐患排查要点。做好培训纪录、培训考试...浙江杭州业主大会聘请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委托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对物业服务费进行评估、物业开展承接查验、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及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理,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事务,维修基金申请,物业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等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在南京针对《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出台相关配套文件,鼓励第三方机构进入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已经走在全国的前例。作为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人员驻点开展与街道相关的物业工作服务,对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进行专业培训,并对相关信访矛盾的解决依据及方法提供咨询服务,成为破解社区物业纠纷的“润滑剂”,对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浙江杭州业主对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的呼声渐高。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保障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范设立、运作,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经 年 月 日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第二条 业主大会宗旨本业主大会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第三条 业主大会的组成本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身份的确认,一般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确定;已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竣工并已交付的,按照房屋销售合同中明确的物业买受人确定。房屋已经竣工但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或者尚未出售的,按建设单位向房产管理部门现售商品房备案确认。房屋所有权属 2人以上共有产的,推选一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由一名法定监护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单位业主的,按该单位提供的书面有效委托证明中明确的人员确定。第四条 业主大会活动范围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应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应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应根据杭州市有关规定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接受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应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与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等相关工作,并支持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开展其他各项工作。对于物业专业事项,可以委托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监...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官方微信,省内最为专业、权威的物业管理媒体公众平台。随着越来越多的市民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正走进千家万户,并且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然而,近年来,业主针对物业管理的投诉也越来越多,去年更名列国内投诉重点之一。对此,专家分析指出,造成如此多的投诉,一方面是由于不少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树立起现代物业管理观念,管理还停留在传统的单位房屋自管的时代,服务工作不到位造成的;同时,还有很大一部分投诉是由于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存在误区造成的。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都走出物业管理的认识误区,矛盾和纠纷自然就减少了。物业管理不是售后服务由于现在很多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派生出来的,管理上听命于开发商,经济上靠开发商“输血”,加之售房广告的宣传误导,致使很多市民认为物业管理是开发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另外,开发商“重视建房销售,轻视物业管理”的现象比较严重,质量不高的服务引起了业主的不满。事实上,物业管理并不是开发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大家知道,住宅小区中存在着一部分不能由个别业主单独管理、使用的共有物业。而这部分物业也需要进行经常的管理、维护,从而确保其正常使用。对这部分物业,由全体业主共同进行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就是适应这个需求而产生的。从楼盘交付到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考虑到业主还未全部入住并组成有效自治组织,国家有关法规要求由开发商按规定程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对园区实施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则由全体业主通过业主(代表)大会的形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对园区实施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提供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与开发商提供的诸如房屋质量保修等售后服务,有着本质的区别。没有“免费的午餐”近年来,因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引起的矛盾纠纷逐年增多。有些业主不满意物业管理服务就拒交服务费,认为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手段,致使物管公司收费率低,出现经营困难甚至亏损。物管公司为了改善生产经营状况,只好减少工作人员,降低服务标准,从而踏入恶性循环的怪圈。尽管物业管理已被大家所认识,但是很多人仍然习惯于已成为历史的房屋管理福利政策,对物业管理中“谁受益,谁付款”的原则不予接受,拒交管理服务费,这...资料图: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工地 中新社记者 韩海丹 摄中新网北京11月21日电 (记者 尹力)北京将修订城乡规划条例,其中拟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立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机制。记者21日从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获悉上述消息。当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会上,北京市副市长殷勇对《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议案作相关说明。据殷勇介绍,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在于调整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明确北京“四个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体现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要求,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常态化的城乡规划体检评估机制。同时,修订草案将建立健全全域管控的规划编制体系,突出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副中心在规划管理中的地位,引入城市设计的要求,完善农村规划管理的审批制度。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修订的内容包括巩固营商环境改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其中一项就是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此,殷勇解释称,建设单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即意味着获得用地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不再具有独立存在的意义。殷勇表示,修订草案要求统筹协调建设需求和多部门管理要求,通过建立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机制,制定建设项目的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并适时向社会公布。不再单独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相关要求纳入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对符合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7日内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订草案还减少了申请材料以及申请材料的不确定性要求。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文件以及有关部门同意申请单位作为项目建设主体的批准文件,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实现上述信息的内部推送和交换。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要求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同时对申请材料不再保留“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兜底性条款。修订草案提出,要建立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机制,对申请竣工联合验收的建设项目,实现一次申请、集中验收、统一确认,出具联合验收意见。此外,根据修订草案,北京将针对街道和村委会、居委会的不同性质,区分不同责任;丰富执法手段,及时遏制违法建设;提高违法建设当事人的违法成本;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以保证规划的执行;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形成对违法建设的联合打击。针对该修订草案,北京市人大常委...公司简介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27日,是一家专业的管理服务公司。公司拥有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我公司遵循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提高服务品质”的服务宗旨。本着“用心服务、追求更好”的服务理念,以“团队、奉献、进取”的企业文化精神引导企业员工与时俱进,大胆创新,逐步形成了一套规范科学的物业管理体系和标准化服务流程。摸索出了一条符合行业自身特点的发展道路。不断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质量,以诚心、用心、热心、爱心的“五心式”的服务同时开展物业日常清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投资咨询家居装饰、园林绿化服务等多种经营。公司现有员工33人,内设行政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工程维修部、保洁部、综合管理部。现有专业人员6人,其中拥有物业管理师、建筑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暖通、消防等中级以上职称4人。公司全体员工将珍惜客户给予的每一次服务机会,致力于为客户创造更好的价值,期待在客户的赞美中不断前行。期待我们的服务能让更多的亲情回归我们的生活。为贵公司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专业的服务保障。国泰民生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北京)有限公司在温州成立分公司,为规范物业服务活动,维护业主、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温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物业服务评估。公司专注于第三方物业服务监理、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物业费评估、新建物业和老旧物业交接查验评估。服务范围服务于房地产开发企业l 提供物业项目前期顾问咨询、前期物业费用评估。l 对物业项目共用设施、设备的移交进行现状评估。l 提供前期物业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尽快完成前期物业交付。服务于业主委员会、物业大产权单位(个人)l 以顾问形式协助组建业主委员会。l 接受产权人委托,对物业项目进行常年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物业服务费用评估。l 受聘于业主委员会作为常年顾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物业服务质量评估,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维护状况评估,对物业项目文件及相关合同进行审核,对物业纠纷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服务于物业服务企业l 接受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担当企业顾问。为企业员工提供专业政策培训、考核、质检等相关内容服务。l 按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质量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本公司具有强大的专业评估团队,由注册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物业管理师、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暖通工程师、土建工程师等组成;全部具有国家颁发的中、高级以上职称及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全国统一颁发的相关职称证书。从第三方的角度,客观地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科学的数据分析,全面为业主监督物业服务,为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提升服务品质,以及为三方建立平等、质价相符的契约关系提供一个客观公正的法律依据。我们秉承诚信为本的原则,为您解决工作中的疑点、难点,为您顺利开展各...我公司是一流的招标采购咨询机构.业务资质齐全,可提供招标代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投融资咨询与服务,造价,监理等多元化服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根据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按照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物业服务费用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物业服务费用在评估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改变以往物业服务费单方面定价的行业现状,维护物业企业和业主共同权益,最终为化解物业纠纷提供一个专业途径。新建项目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既有项目物业费用评估拟定服务标准下的物业服务费用评估在新项目的交接和新老物业企业的项目接撤管的交接中,第三方机构承担为物业企业和业主查清物业家底、评估清楚物业现状现况,把物业服务管理责任边界内容量化到值;分清物业专有、共用共有物业服务管理边界的职责,使业主看得到、看得清,为物业物权确权消除物业纠纷源头奠定制度基础。1.在正式接管物业项目之前,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受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在移交物业项目过程中对建造质量、管理资料、建筑使用功能等进行的综合性验收。2.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应遵循:合法原则;评估时点原则。合法原则:评估人员在进行评估应以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为前提。评估时点原则:评估结果是对评估项目在评估时点的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的具体实际状况。物业项目交接查验新建物业承接查验评估监理物业更迭查验评估监理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监理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监理,是评估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真实的评估原则,按照评估程序,对物业服务质量水平在评估时点从事客观判定。通过专业化评估机制对物业服务管理质量进行评估监理,根据物业合同履约率、物业服务标准符合率、物业费及公共收益收支账目等指标内容,每月予以透明公示,在物业纠纷矛盾中,通过标准规范的制度和信息的公开透明,维护产权人、业主和物业企业共同利益。意义--保证物业服务企业利益与服务品质的统一--通过有效监督提高物业服务品质,提高物业服务费收费率--监理外包分包合作,保护物业服务企业权益--缓解矛盾,协调各方关系--通过服务质量评估,改善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关系--对恶意欠费业主的起诉提供第三方证据支持--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品牌建设--调整物业服务费,实现物业服务质价相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根据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按照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物业服务费用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物业服务费用在评估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改变以往物业服务费单方面定价的行业现状,维护物业企业和业主共同权益,最终为化解物业纠纷提供一个专业途径。新建项目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既有项目物业费用评估拟定服务标准下的物业服务费用评估在新项目的交接和新老物业企业的项目接撤管的交接中,第三方机构承担为物业企业和业主查清物业家底、评估清楚物业现状现况,把物业服务管理责任边界内容量化到值;分清物业专有、共用共有物业服务管理边界的职责,使业主看得到、看得清,为物业物权确权消除物业纠纷源头奠定制度基础。1.在正式接管物业项目之前,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受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在移交物业项目过程中对建造质量、管理资料、建筑使用功能等进行的综合性验收。2.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应遵循:合法原则;评估时点原则。合法原则:评估人员在进行评估应以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为前提。评估时点原则:评估结果是对评估项目在评估时点的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的具体实际状况。物业项目交接查验新建物业承接查验评估监理物业更迭查验评估监理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监理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监理,是评估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真实的评估原则,按照评估程序,对物业服务质量水平在评估时点从事客观判定。通过专业化评估机制对物业服务管理质量进行评估监理,根据物业合同履约率、物业服务标准符合率、物业费及公共收益收支账目等指标内容,每月予以透明公示,在物业纠纷矛盾中,通过标准规范的制度和信息的公开透明,维护产权人、业主和物业企业共同利益。意义--保证物业服务企业利益与服务品质的统一--通过有效监督提高物业服务品质,提高物业服务费收费率--监理外包分包合作,保护物业服务企业权益--缓解矛盾,协调各方关系--通过服务质量评估,改善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关系--对恶意欠费业主的起诉提供第三方证据支持--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品牌建设--调整物业服务费,实现物业服务质价相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根据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按照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物业服务费用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物业服务费用在评估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改变以往物业服务费单方面定价的行业现状,维护物业企业和业主共同权益,最终为化解物业纠纷提供一个专业途径。新建项目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既有项目物业费用评估拟定服务标准下的物业服务费用评估在新项目的交接和新老物业企业的项目接撤管的交接中,第三方机构承担为物业企业和业主查清物业家底、评估清楚物业现状现况,把物业服务管理责任边界内容量化到值;分清物业专有、共用共有物业服务管理边界的职责,使业主看得到、看得清,为物业物权确权消除物业纠纷源头奠定制度基础。1.在正式接管物业项目之前,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受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在移交物业项目过程中对建造质量、管理资料、建筑使用功能等进行的综合性验收。2.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应遵循:合法原则;评估时点原则。合法原则:评估人员在进行评估应以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为前提。评估时点原则:评估结果是对评估项目在评估时点的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的具体实际状况。物业项目交接查验新建物业承接查验评估监理物业更迭查验评估监理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监理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监理,是评估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真实的评估原则,按照评估程序,对物业服务质量水平在评估时点从事客观判定。通过专业化评估机制对物业服务管理质量进行评估监理,根据物业合同履约率、物业服务标准符合率、物业费及公共收益收支账目等指标内容,每月予以透明公示,在物业纠纷矛盾中,通过标准规范的制度和信息的公开透明,维护产权人、业主和物业企业共同利益。意义--保证物业服务企业利益与服务品质的统一--通过有效监督提高物业服务品质,提高物业服务费收费率--监理外包分包合作,保护物业服务企业权益--缓解矛盾,协调各方关系--通过服务质量评估,改善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关系--对恶意欠费业主的起诉提供第三方证据支持--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品牌建设--调整物业服务费,实现物业服务质价相符与物业企业或业主签订合作协议,长期为物业提供整体运行评估建议咨询,对企。1.指导物业企业专业化运行,2.指导物业组织人员架构的建立3.物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4.针对项目制定物业服务管理制度接受业主委托帮助业主组织在物业费价格、服务质量的性价比评估,以及预决算,通过透明公开的程序帮助业主获得知情权,在选聘物业企业和进行物业交接中的专业服务,帮助业主查清共用部位、共用共有设备设施、规划配套设施、物业面积家底,收回共有共用物业资产,帮助其经营管理共有部分,帮助业主对专项维修资金划转、管理和规范使用。“三供一业”指的是国有职工家属小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一、政策依据(一)《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摘要: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二)工作要求。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供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业主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国有企业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三)《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8]7号)。我公司接受北京方恒源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依照评估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方恒时尚中心物业项目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进行了评估。评估范围:方恒时尚中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项目类型:办公、商业。项目四至:东至:蓝景丽家家居广场,南至:北三环辅路,西至:大钟寺东路,北至:太阳园小区道路。我司接受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马神庙1号院项目物业服务费用标准进行了评估。项目名称:马神庙1号院。项目类型:住宅、办公及配套用房。项目四至:东至:西三环中路,西至:304医院,南至:阜成路,北至:岭南路。我司接受中国船级社委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北京市物业服务费用评估规范(试行)》(京建发〔2010〕391号)和《住宅物业服务标准》(DB11/T751—2010)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依照评估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对中国船级社皇城根住宅小区 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费用标准进行了评估。项目类型为住宅,项目四至:东至:小草厂胡同,西至:东皇城根南街,南至:大草厂胡同,北至:东皇城根南街32号宅院,绿化面积400平方米、总户数270户。经济指标:地上建筑面积:17698.8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7575平方米,写字楼:5800平方米,其它:123.87平方米,物业用房建筑面积:169.28平方米。我司接受北京宸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北京市物业服务费用评估规范(试行)》(京建发〔2010〕391号)和《住宅物业服务标准》(DB11/T751—2010)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依照评估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昌平区北七家镇CP07-0203-0007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物业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标准进行了评估。项目四至:东至:部分现状东二旗南小街,西至:规划望都东路,南至:规划平海路,北至:现状定泗路。项目类型为住宅、公服配套、幼儿园。我公司接受旺座商务中心业主委员会 的委托,依照评估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旺座商务中心项目 在物业更迭时点下,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现状及图纸、资料等进行了评估。项目名称:旺座商务中心,评估范围: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给排水、供电、电梯、消防、安防、通风等系统)、园林绿化、道路、图纸资料、钥匙等。物业类型:公寓、商业,物业基础指标: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我司接受北京大成昌润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上城小区(二期)项目 前期物业服务费用标准进行了评估。项目类型:住宅、配套商业及社区用房,项目四至:东至:北七家四号路,西至:北亚花园东路,南至:北七家二号路,北至:北七家六号路,经济技术指标: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16554.431平方米,本项目二期总建筑面积:84706.23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59988.8平方米。我司接受北京万福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依照评估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柳浪家园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费用标准进行了评估。项目类型:住宅、商业项目四至:东至:树村路,西至:树村西路,南至:树村北路,北至:马连洼北路。绿化率30%、绿化面积18186平方米;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1442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064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84657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28127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3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2000平方米,物业用房建筑面积:6967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102000平方米。我司接受北京华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通州区运河核心区IV-02号、IV-05号多功能用地项目前期物业服务费用标准进行了评估。项目类型:写字楼、商业,项目四至:通州区运河核心区IV-02号多功能用地项目:东至:北关中路,西至:新华东路,南至:芦庄南街,北至:永顺北街;通州区运河核心区IV-05号多功能用地项目:东至:北关中路,西至:新华东路,南至:永顺东街,北至:芦庄南街。我司接受北京隆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北京房山区阎村镇LX14-0602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S4社会停车场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前期物业服务费用标准进行了评估。项目类型:住宅、公服配套、幼儿园、社会停车场配建办公楼。项目四至:东至:规划路、凯旋大街,西至:翠柳南路,南至:良园二路,北至:良园一路。绿化率30%,绿化面积:21899.02平方米;经济技术指标: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2996.72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51038.9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76.09平方米,仓储建筑面积:13100.96平方米,社会停车场建筑面积:1477.99平方米,公服配套建筑面积:351.56平方米,户数:1722户 。接受委托,为政府机关、办事机构进行物业服务标准制定和服务费用评估,为招标方提供参考依据。接受委托,对政府机关、办事机构旗下的物业服务企业或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的物业服务企业及专项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内控审计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做为资金拨付或划转的依据之一。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服务标准对物业服务进行质量评估和监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跟进整改,持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使之提供质价相符的合格服务。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论做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评和更迭的依据。接受委托,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物业服务标准制定和服务费用评估,为招标方提供参考依据。提供物业项目前期顾问咨询、前期物业服务费用评估。对物业项目共用设施、设备的交接进行现状评估。提供前期物业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尽快完成前期物业交付。对于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从事前期物业服务的,接受委托,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内控审计,为建设单位提供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行为的评估报告。提供第三方的业主满意度调查服务。以顾问咨询方式协助组建业主委员会。接受委托,为业委会或产权人进行物业服务标准制定和服务费用评估,为招标方提供参考依据。接受业委会或产权人委托,对物业项目进行物业服务质量评估和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提供第三方的业主满意度调查服务。受聘于业主委员会作为顾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评估、共用设施设备现状评估,对物业项目文件及相关合同进行审核,对物业纠纷提供专业咨询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根据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按照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物业服务费用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物业服务费用在评估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改变以往物业服务费单方面定价的行业现状,维护物业企业和业主共同权益,最终为化解物业纠纷提供一个专业途径。新建项目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既有项目物业费用评估拟定服务标准下的物业服务费用评估在新项目的交接和新老物业企业的项目接撤管的交接中,第三方机构承担为物业企业和业主查清物业家底、评估清楚物业现状现况,把物业服务管理责任边界内容量化到值;分清物业专有、共用共有物业服务管理边界的职责,使业主看得到、看得清,为物业物权确权消除物业纠纷源头奠定制度基础。1.在正式接管物业项目之前,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受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在移交物业项目过程中对建造质量、管理资料、建筑使用功能等进行的综合性验收。2.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应遵循:合法原则;评估时点原则。合法原则:评估人员在进行评估应以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为前提。评估时点原则:评估结果是对评估项目在评估时点的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的具体实际状况。物业项目交接查验新建物业承接查验评估监理物业更迭查验评估监理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监理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监理,是评估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真实的评估原则,按照评估程序,对物业服务质量水平在评估时点从事客观判定。通过专业化评估机制对物业服务管理质量进行评估监理,根据物业合同履约率、物业服务标准符合率、物业费及公共收益收支账目等指标内容,每月予以透明公示,在物业纠纷矛盾中,通过标准规范的制度和信息的公开透明,维护产权人、业主和物业企业共同利益。意义--保证物业服务企业利益与服务品质的统一--通过有效监督提高物业服务品质,提高物业服务费收费率--监理外包分包合作,保护物业服务企业权益--缓解矛盾,协调各方关系--通过服务质量评估,改善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关系--对恶意欠费业主的起诉提供第三方证据支持--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品牌建设--调整物业服务费,实现物业服务质价相符与物业企业或业主签订合作协议,长期为物业提供整体运行评估建议咨询,对企。1.指导物业企业专业化运行,2.指导物业组织人员架构的建立3.物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4.针对项目制定物业服务管理制度接受业主委托帮助业主组织在物业费价格、服务质量的性价比评估,以及预决算,通过透明公开的程序帮助业主获得知情权,在选聘物业企业和进行物业交接中的专业服务,帮助业主查清共用部位、共用共有设备设施、规划配套设施、物业面积家底,收回共有共用物业资产,帮助其经营管理共有部分,帮助业主对专项维修资金划转、管理和规范使用。“三供一业”指的是国有职工家属小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一、政策依据(一)《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摘要: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二)工作要求。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供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业主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国有企业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三)《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8]7号)。物业服务费用调整工作流程一、我们与物业服务公司达成调整物业服务费共识后,商定具体细节,明确费用结算时点。① 可按工作步骤分次结算。② 可以在物业费用调整结束并备案成功后结算。③ 可以在评估报告出来以后一次付清。二、甲乙双方开洽商会① 明确双方负责人。② 甲方为乙方提供公用部位设备设施清单、属权清册、项目四至等乙方测算运行费用评估、物业服务质量评估需要的各种规证资料。③ 乙方派专家现场勘测、评估现运营状态。甲方工程人员根据乙方提出的要求进行内外业整改。④ 乙方讲解基本工作流程方法要点。⑤ 双方商定工作推进时间节点。三、乙方配合甲方到街道有关部门进行说明讲解。让街道负责人支持肯定这次广泛征集业主意见的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形成文件公函,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获得政府帮助。四、配合甲方到居民委员会做物业费调整的解释工作,详细讲解这项工作对于社区发展的重要性,构建文明和谐社区的必要性。使居委会领导意识到这是一项关系的自身政绩考核的重要工作,以便得到工作上的配合与支持。五、选择关系良好的、对物业服务人员有感情的业主、与居委会负责人一起开调研会,讲解物业费用调整的必要性、正当性、迫切性。引用可科学严谨的数据,结合物业运行费用评估报告,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详细讲解。让业主从情感认知层面对物业费调整工作给予认可,消除抵触情绪,使业主代表从自身经济利益角度认识到此次费用调整是物超所值的,从而积极配合工作,会后与其他业主的交流中就可以公证客观的传递正能量。六、在小区宣传栏张贴本小区近几年的费用收支情况并详细说明(我方提供)。七、在物业整改达标以后,组织业主代表参观小区物管处、强弱电室、消安防室、生活消防水泵房,电梯机房等公共区域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查看绿化,秩序维护、保洁等专业分包的工作,公开物业公司运行情况,取得业主代表的理解与支持(我方协助)。八、与此同时甲方制作调查问卷书下户调查,逐户...物业承接查验的操作流程一、在物业交付使用90日前,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 (一)项目部确定拟交接物业各阶段的交接计划(交接日期、查验范围、权属等),并书面知会物业分公司。(二)建设单位(项目部)和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分公司)根据双方一致确定的交接计划各自成立查验小组,并将具体的名单书面通告对方。(三)项目部和物业分公司双方确定承接查验活动的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通讯录、定期沟通方式等,并制定相应的查验人员工作要求及监管制度,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二、项目部最迟在物业交付60日前向物业分公司移交如下资料;(一)物业设计方案;(二)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三)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四)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五)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六)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三、物业分公司接受到项目部移交的上述资料后,最迟在物业交付使用45日前,开始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并在15日内完成初次查验。(一)最迟在交付使用30日前完成物业共用部位的初次查验;(二)最迟在交付使用30日前完成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初次查验。四、项目部在收到物业分公司的初次查验结果的反馈后7天内完成解决查验发现的问题,并组织物业分公司进行复验;由项目部和物业分公司双方共同确认现场查验结果。五、项目部和物业分公司最迟在物业交付使用16日前,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六、项目部和物业分公司双方最迟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七、项目部和物业分公司双方最迟在...一、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的性质在签订《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委托合同》之前,首先要正确理解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的性质,这样才能保证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的顺利进行和承接查验评估报告的规范性。从性质上来讲,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可以分为以下两类:(1)单纯的现状查验评估既有普通物业项目的交接查验评估通常属于单纯的现状查验评估,一般为新老物业服务企业更迭而进行的评估查验,这类项目查验评估的重点是反映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物业资料的现状,只要能准确地反映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物业资料的管理现状,无须进行缺陷整改和复查,即可出具承接查验评估报告。(2)现状及符合性查验评估新建物业项目的承接查验评估通常属于现状及符合性查验评估,这类项目查验评估的重点不是单纯的反映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物业资料的现状,而是要反映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物业资料的现状是否符合《新建物业项目交接查验标准》的具体要求。如果初步查验后存在不符合项,应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并在整改结束后进行复查,只有在全部不符合项都整改合格后方算通过了承接查验评估。在签订《新建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委托合同》时,应对建设单位进行不符合项整改的期限、整改后仍存在不符合项的处理办法等事宜进行详细约定。二、新建项目交接查验前应具备的条件在签订《新建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委托合同》之前,应将下列新建项目交接查验前应具备的条件与委托单位讲清楚,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将不能通过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3)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本报讯(记者耿诺)由政府当业主的公租房,也会引入“第三方”帮忙收房。10月1日以后竣工的公租房,都将委托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对小区共有部分和专有部分进行交接查验。昨日,本市物业评估监理协会成立,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做出了如上表示。  去年10月1日起,《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本市也首次设立了为物业公司、开发商和业主进行服务评估监理的“第三方”机构。其将负责在开发商交房时对共有部分进行查验,为业主和物业公司就服务收费是否质价相符的争论提供独立客观的评估。  本市去年发布的《新建物业项目承接查验技术标准》中规定,物业公司正式接管小区以前,开发商、业主或受业主委托的物业公司以及物业服务评估建立机构...国泰民生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是一个有企业精神、有企业原则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我公司本着公正、客观、独立的经营宗旨,秉承“专注专业、客观独立、推进秩序、服务社会”的服务理念,竭诚为社会各方提供最优质的专业服务。公司成立来,已累计运作涵盖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新建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更迭查验监理、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监理、物业顾问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招投标代理等项业务内容.因为我们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的原则,进行物业服务评估并建立和完善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所以我们是公正的因为我们从第三方的角度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科学的数据分析,全面为业主监督物业服务,引入物业行...我公司接受北京方恒源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依照评估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方恒时尚中心物业项目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进行了评估。评估范围:方恒时尚中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项目类型:办公、商业。项目四至:东至:蓝景丽家家居广场,南至:北三环辅路,西至:大钟寺东路,北至:太阳园小区道路。我司接受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马神庙1号院项目物业服务费用标准进行了评估。项目名称:马神庙1号院。项目类型:住宅、办公及配套用房。项目四至:东至:西三环中路,西至:304医院,南至:阜成路,北至:岭南路。我司接受中国船级社委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北京市物业服务费用评估规范(试行)》(京建发〔2010〕391号)和《住宅物业服务标准》(DB11/T751—2010)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依照评估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对中国船级社皇城根住宅小区 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费用标准进行了评估。项目类型为住宅,项目四至:东至:小草厂胡同,西至:东皇城根南街,南至:大草厂胡同,北至:东皇城根南街32号宅院,绿化面积400平方米、总户数270户。经济指标:地上建筑面积:17698.8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7575平方米,写字楼:5800平方米,其它:123.87平方米,物业用房建筑面积:169.28平方米。我司接受北京宸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北京市物业服务费用评估规范(试行)》(京建发〔2010〕391号)和《住宅物业服务标准》(DB11/T751—2010)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依照评估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昌平区北七家镇CP07-0203-0007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物业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标准进行了评估。项目四至:东至:部分现状东二旗南小街,西至:规划望都东路,南至:规划平海路,北至:现状定泗路。项目类型为住宅、公服配套、幼儿园。我公司接受旺座商务中心业主委员会 的委托,依照评估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旺座商务中心项目 在物业更迭时点下,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现状及图纸、资料等进行了评估。项目名称:旺座商务中心,评估范围: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给排水、供电、电梯、消防、安防、通风等系统)、园林绿化、道路、图纸资料、钥匙等。物业类型:公寓、商业,物业基础指标: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我司接受北京大成昌润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上城小区(二期)项目 前期物业服务费用标准进行了评估。项目类型:住宅、配套商业及社区用房,项目四至:东至:北七家四号路,西至:北亚花园东路,南至:北七家二号路,北至:北七家六号路,经济技术指标: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16554.431平方米,本项目二期总建筑面积:84706.23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59988.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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